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会监事会信息
发布时间:2017-10-10 06:00:00 阅读量:1538
机构理事会职责介绍
一、理事会职责
1.修改机构章程;
2.制定业务活动计划;
3.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制定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5.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6.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总干事和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的副总干事及财务负责人;
7.罢免、增补理事;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进行内部机构的设置;
10.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二、理事会介绍
序号 姓名 性别 理(董)事会职务 任职时间
1 杨东娣 女 理事长 2010年3月-2021年3月连任
2 吴炳坚 男 理事 2010年3月-2021年3月连任
3 吴旭东 男 理事 2010年3月-2021年3月连任
机构监事会职责介绍
一、监事会职责:
1.检查本单位财务;
2.对本单位理事、总干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本单位理事、总干事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介绍
序号 姓名 性别 事会职务 任职时间
1 蔡伟苑 女 监事 2010年03月至2017年10月
2 陈伟东 男 监事 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